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根据《泉州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泉委发〔2014〕17号、《泉州市各级单位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细》(泉委发〔201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黄世界同志,作为全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校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发展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负责组织处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陈毅生同志,负责分管的公务员培训处、继续教育处、机关党委会、校工会等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黄雄彪同志,协助黄世界同志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分管的办公室、总务处、理论研究室(科研处、市情研究所)及图书资料室(网络信息化教育中心)等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詹碧英同志,负责分管的教务处和各教研室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张益和同志,负责新校区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
(六)林昭永同志,负责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
(七)林常颖同志,负责党史党建教研室安全生产责任。
(八)郑燕波同志,负责继续教育处安全生产责任。
(九)陈建文同志,负责公务员培训处安全生产责任。
(十)陈彩珍同志,负责哲学教研室安全生产责任。
(十一)施美萍同志,负责经济和管理学教研室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处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及本校保留一般公务用车维护使用等安全生产责任。
(二)组织处,负责本处室人员、挂职锻炼人员、驻村干部、访学进修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所组织开展的老干活动等安全生产责任。
(三)总务处(保卫处),负责全校基建维修、水电、消防设施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园林养护等安全生产责任。
(四)教务处、公务员培训处和继续教育处,负责本处室人员和参训学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在相关班次开设安全生产课程、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现场教学及异地办学等教学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各教研室、理论研究室(科研处、市情研究所),负责本处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本处室举办的各项教学研讨、调研、现场教学等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图书资料室(网络信息化教育中心),负责本处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图书资料室、校网站等安全生产责任。
(七)机关党委会,负责本处室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所举办各项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
闽公网安备 350502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