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理论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7-03 阅读9816次 来源:
(一)根据教学计划,承担科学社会主义、依法行政、统战理论与政策等相关专题课的教学工作。
(二)制定并实施科学社会主义、依法行政、统战理论与政策学科建设规划,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推进品牌学科建设。
(三)加强科学社会主义、依法行政、统战理论与政策教学工作研究,探索教学规律,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四)根据党校(学院)科研规划,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科研计划,提高科研质量。
(五)参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课题调研,做好各级课题项目申报工作。
(六)配合做好学员班组讨论、社会调查、论文指导、复习及考试等工作。
(七)协助安排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锻炼,发挥教研室的集体学习、共同提高及传帮带作用。
(八)完成校委会及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闽公网安备 350502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