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关于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视频信号录制转播服务项目询价方案
经校领导批准,根据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实际工作需求,现需要购买视频录制转播服务对主会场视频信号进行实时录制转播至分会场。拟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视频信号录制转播服务项目
2.项目要求:详见“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二、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可提供视频信号录制转播的相关业务名称。
三、投标人材料要求
1.提供“二、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格材料,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文件(详见附件询价单)。报价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通过纸质方式邮寄至我校参与投标。如有其他要素可在询价单中进行备注。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暂定于2026年1月7日、9日,时长:2天。具体时间以实际文件通知为准。
2.服务内容:开班式、结业式(共2场)需对主会场视频信号进行实时录制转播至分会场。
3.服务地点:暂定主会场设在东海会议中心210室,会议中心201会议室、9号楼会议厅、各县(市、区)视频会议室作为分会场。具体地点以最终培训通知为准。
4.项目总报价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配送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五、评选方法
1.由中共泉州市委党校项目采购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后符合资格要求的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单项产品单价×数量=单项金额,所有项目金额累加得出项目总价,项目总价最低者中标。)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我校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我校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我校明显不利的,我校可以重新招标。
六、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4日下午17:00时前将询价材料送至台商投资区洛阳大道798号中共泉州市委党校教研综合楼226信息技术中心,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联系人:小叶,联系电话:0595-22765528,18959807171。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2025年12月30日
闽公网安备 35050202000008号

